深圳市少儿图书馆读者快乐阅读积分计划(试行)
一、目的
激发阅读兴趣,培养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,鼓励读者更多地利用我馆各类资源,积极参与各类阅读活动。
二、计划内容
1、参加办法
(1)本活动参加人员为我馆所有读者,工作人员除外。
(2)读者在办理读者证后,即获得100分原始积分。积分用于借书超期、图书损坏及图书丢失等违约行为的处罚抵扣,以及参与指定活动的积分兑换。
(3)读者证在使用期间,若积分值低于0分且高于-100分,读者证将不能用于借书,但可以参加所有活动。当积分升至0分以上时,读者证可以重新用于借书。
(4)读者证在使用期间,若积分值低于或等于-100分,读者证将不能用于借书或参与抵扣积分的活动,但可参加奖励积分的活动。
积分值 |
读者证功能 |
借书 |
参加抵扣积分的活动 |
参加奖励积分的活动 |
积分值≥0 |
√ |
√ |
√ |
-100<积分值<0 |
× |
√ |
√ |
积分值≤-100 |
× |
× |
√ |
(5)已注销读者证的读者,重新办证时,积分以原读者证的积分为准,状态维持原状。
2、积分活动
(1)阅读积分
①借阅我馆文献,每借阅一册积1分,当天积分累计不超过读者证的借阅额度。
②借阅我馆推荐文献并提交读后感,每次可积2分。
(2)社会服务积分
①临时性社会服务工作每次积1分。
②我馆小读者服务队成员,社会服务工作每2小时积1分。
③特殊社会服务工作以活动通知的积分为准。
④参与社会服务的具体细则以我馆相关规定为准。
(3)活动积分
参加我馆举办或推荐的各种活动并获得认可的读者。(具体加分以活动通知为准)。
(4)荣誉积分
青少年读者可凭三年以内的各类获奖证书向我馆申请积分。
①区级奖励可积2分;
②市级奖励可积3分;
③省级奖励可积5分;
④国家级奖励可积10分;
⑤奥林匹克竞赛:全国一等奖可积60分、全国二等奖可积40分、全国三等奖可积30分;省级一等奖可积25分、省级二等奖可积15分、省级三等奖可积10分。
(5)捐赠积分
捐赠物品需经我馆审定并同意接收方可进行积分。
①新书(整洁无破损,8成新以上)以书价整数的10%计算积分。
②旧书及教辅书(整洁无破损,5年内的出版物)以书价整数的5%计算积分。
③文具及玩具,每件积分为1-5分,具体以工作人员评估为准。
④大额及特殊物件的捐赠以具体评估进行积分。
3、积分抵扣
(1)还书超期
超过借期不归还的读者,将给予扣减积分的处罚,具体处罚如下:每册每天扣0.5分(包括10天),10天以上每册每天扣1分(扣分按10天以下部分0.5分/天,10天以上部分1分/天)。
(2)损坏图书
除按图书损坏处理办法赔偿外,每册(种)扣除3分积分。
(3)丢失图书
除按图书丢失处理办法赔偿外,每册(种)扣除6分积分。
(4)积分兑换
可用于兑换我馆举办的各类电影、讲座等活动的门票。参加活动抵扣的具体分值以相关活动公告为准。
4、奖励办法
(1)小学士卡:积分满300分或以上的读者,可获得“小学士卡”奖励。具体奖励为:借阅额度由原来的每次2本提高为4本。借阅时间由15天延长至30天。其它借阅规则不变。
(2)小硕士卡:积分满1000分或以上的读者,可获得“小硕士卡”奖励。具体奖励为:借阅额度由原来的每次4本提高为5本。借阅时间由30天延长至40天。其它借阅规则不变。
(3)小博士卡:积分满2600分或以上的读者,可获得“小博士卡”奖励。具体奖励为:借阅额度由原来的每次5本提高为6本。借阅时间由40天延长至50天。其它借阅规则不变。
(4)小院士卡:积分满5000分或以上的读者,可获得“小院士卡”奖励。具体奖励为:借阅额度由原来的每次6本提高为8本。借阅时间由50天延长至60天。其它借阅规则不变。
读者证类型 |
积分值 |
借阅额度 |
借阅时间 |
续借时间 |
普通卡 |
积分<300 |
4本 |
30天 |
15天 |
小学士卡 |
1000>积分≥300 |
6本 |
40天 |
15天 |
小硕士卡 |
2600>积分≥1000 |
8本 |
50天 |
15天 |
小博士卡 |
5000>积分≥2600 |
10本 |
60天 |
15天 |
小院士卡 |
积分≥5000 |
12本 |
70天 |
15天 |
(5)我馆还将定期举行读者评选活动,评选出优秀小读者进行表彰、奖励,具体以公告为准。
注:本计划自2009年8月18日开始试行,bet5365官方网站对本计划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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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